集團各產業公司、職能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各產業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集團要求各產業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結構,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二、 各產業公司要在2月28日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委員會,由產業公司總經理擔任主任。產業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受集團安全管理委員會領導,主要職責是組織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情況,針對問題和隱患,督促、組織部門及時整改,對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理。
三、 各產業公司要在2月28日前將安全管理委員會機構設置、責任分工、安全管理預警方案報集團安全管理委員會。
四、 各產業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定期、不定期召開安全分析會,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進行整改。產業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要如實、及時向集團安全管理委員會以及相關上級管理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五、 集團安全管理委員會建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要求各產業公司每月1日向集團安全管理委員會報送安全生產情況通報。
六、 集團要求各產業公司樹立全員的安全管理意識,明確全員安全管理責任,煤炭公司、通航公司、房地產公司、出租車公司要在3月15日前與所有員工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并將簽約情況報集團安全管理委員會備案。
特此通知
內蒙古西蒙集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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